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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总工会简介

一、基本情况

白山市总工会是在中共白山市委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 白山市工会第六次代表大会以来,白山市总工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总工会的正确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坚决履行“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的基本职责,着力增强“三性”、去除“四化”,团结带领全市广大职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推动白山绿色转型高质量全面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白山市总工会核定领导职数8名(主席1名,副主席3名,兼挂职副主席4名)。实际配备主席1人,副主席2人,兼挂职副主席4人,二级调研员1人,三级调研员1人。

市总内设机构共有8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基层工作部、财务部、经济技术部、权益保障部、女职工部。

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共有7个,分别是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法律顾问室、资产管理中心、劳动保护办公室、私营企业工会工作委员会、财贸工作委员会、文教卫生工作委员会。

所属事业单位共有2个,分别是白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和白山市工人文化宫。

二、全市职工队伍概况

截止2022年末,全市共建立工会组织1787个,其中,单独基层工会1578个,联合基层工会209个,基层工会涵盖单位4894个。职工总人数190274人,工会会员人数188848人。全市专职工会干部711名,兼职工会干部4524名。

三、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理论、路线、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和市政府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代表大会、吉林省工会代表大会和白山市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定,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依照有关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认真做好职工来信来访,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条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条例》;参与政府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指导各级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本级工会领导干部,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管理市各产业工会领导干部;领导市总工会直属单位;配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执纪问责监督责任;负责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六)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市级以上劳模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