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名称
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指导
二、服务事项类型
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建制
三、服务事项依据
《吉林省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条例》
四、办结时限
日常工作咨询,每年第四季度初上报全年建制工作情况。
五、经办条件
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各级工会按建制标准进行上报
六、需提交的材料
(一)建制工作咨询。提供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档案材料。
(二)建制工作情况上报。县(市)区总工会每年第三季度末,对所属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建制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吉林省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上报市总基层工作部。市直局工会和直属企事业工会每年第三季度末,对所属企事业或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建制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吉林省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上报市总基层工作部。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
白山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十、咨询电话
(0439-328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