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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部——民主管理工作上报流程

2021-04-27 15:20:00

一、服务事项名称

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指导

二、服务事项类型

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建制

三、服务事项依据

《吉林省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条例》

四、办结时限

日常工作咨询,每年第四季度初上报全年建制工作情况。

五、经办条件

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各级工会按建制标准进行上报

六、需提交的材料

(一)建制工作咨询。提供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工作档案材料。

(二)建制工作情况上报。县(市)区总工会每年第三季度末,对所属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建制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吉林省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上报市总基层工作部。市直局工会和直属企事业工会每年第三季度末,对所属企事业或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建制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吉林省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上报市总基层工作部。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

白山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十、咨询电话

(0439-328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