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事项名称
企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工作指导
二、服务事项类型
企业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建制
三、服务事项依据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
四、办结时限
日常工作咨询,每年第四季度初上报全年建制工作情况。
五、经办条件
按相关法规,以及规章、政策等文件要求,各级工会按建制标准进行上报
六、需提交的材料
(一)建制工作咨询。提供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工作的相关材料。
(二)建制工作情况上报。县(市)区总工会每年第三季度末,对所属企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工作等建制情况进行统计,填写《集体合同工作基本情况表》,上报市总基层工作部。市直局工会和市直属企业工会每年第三季度末,对所属企业或本单位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工作等建制情况进行统计,填写《集体合同工作基本情况表》上报市总基层工作部。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
白山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十、咨询电话
(0439-328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