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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部——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上报流程

2021-02-08 16:02:00

一、服务事项名称

企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工作指导

二、服务事项类型

企业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建制

三、服务事项依据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

四、办结时限

日常工作咨询,每年第四季度初上报全年建制工作情况。

五、经办条件

按相关法规,以及规章、政策等文件要求,各级工会按建制标准进行上报

六、需提交的材料

(一)建制工作咨询。提供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工作的相关材料。

(二)建制工作情况上报。县(市)区总工会每年第三季度末,对所属企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工作等建制情况进行统计,填写《集体合同工作基本情况表》,上报市总基层工作部。市直局工会和市直属企业工会每年第三季度末,对所属企业或本单位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工作等建制情况进行统计,填写《集体合同工作基本情况表》上报市总基层工作部。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

白山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十、咨询电话

(0439-3285700)